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通过加强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控制二胎生育指标的发放,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等,继续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二是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增每人每月20元的14岁以下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0岁以上计生家庭每人每年840元的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月80元和100元的特别扶助金等。三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三包一”责任制,并做好9月份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及个案信息录入,健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开展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搞好入户排查,严把康检质量关,堵塞计生管理漏洞。五是开展乡所村室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各乡镇要打造5个以上的高标准示范村室,改造5—10个差村室,解决无村室问题。同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