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区县动态 > 老数据

许昌县推行“三二二”工作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清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9-09-07 1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三二二”工作法即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通过与村组干部签订三个责任书,进行两次公示,签订两个委托代理合同。一是自查时签订“三书”。 “三资”清理之初,村组干部与乡镇纪委签订“农村集体三资自查责任书”;村级财务清理后,村组干部签订“财务结算承诺书”;资产清理后,村组干部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村级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二是两次公示。自查后,在村级“三资”清查小组清查后,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对村级“三资”底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第一次公示后,乡镇清理规范乡村财务领导小组,对村级“三资”督查并将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公示后签订两个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分别与村、组干部签订代理委托合同书。村级合同由村支书、村主任两人签字,组级合同由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不少于5人)共同签字生效。目前,全县已签订“三书”1300多份,70%以上的村签订了代理委托合同书,300多个村正在进行公示。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