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外来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二是实施更为积极的招商引资政策。资金、土地、环保容量等基础要素要向招商引资项目倾斜,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放更多的产业领域,鼓励外来投资者以多种方式对我县企业实施战略重组,切实兑现各种奖励措施。
二、建立项目审批代办制。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代办机构,专人负责,在简化办事程序的基础上,免费、限时办结企业成立注册的所有手续。企业把所有部门所需材料及费用,一次性提交给代办机构,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把办结的证照交给企业。
三、完善检查、收费许可制。对县外投资企业挂牌保护,在纪检监察部分设立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到挂牌保护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许可证,列明检查内容、收费项目及金额、罚款依据及金额。未持许可证的,企业有权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督查观摩制、台帐通报制、联席会议制、现场办公制、过错追究制。每个乡镇必须完成2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强化项目责任,规范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招商项目的履约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