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民服务回访制。针对企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电话回访、发放《为民服务回访单》等形式进行回访,提升服务档次。二是执法过错追究制。把行风建设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三是为民服务评价制。在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民情恳谈制。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例会,将最新的政策法规告知企业和群众,通过与企业和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理顺各种关系。五是行政执法过程监督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全面开展监督。定期开展下基层(企业)走访活动,发放调查问卷,梳理各类意见建议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