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县创建工作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考评排名机制。启动民调排名机制,组织搞好民调测评。同时,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创卫、创模、景观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制止私搭乱建、城建重点工程等专项创建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各单项排名倒数第一的在新闻发布会上上台发言。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许昌市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在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效能过错,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创建大局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