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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规定,从2007年7月份开始,低保对象达到2005年农业人口3.3%的要求,该县组织民政部门人员深入乡(镇)、村,对全县低保对象21318人进行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和审批工作,及时对低保对象进行微机录入,确保了第三季度全县低保对象达到21318人。第一季度共补发低保资金43万多元,第二季度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共发保障金15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