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畜牧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积极行动,纷纷出台了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政策和措施。
长葛市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资金对畜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在确保畜牧项目配套资金和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再安排500万元资金作为畜牧业生产小额贷款担保专项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解决广大中小养殖场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市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资金用于畜牧贷款贴息,按照贴息规定,本着贷多贴多的原则,扶持畜牧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小区的扶持力度,对每新建一个规范化养殖小区,市、乡(镇)财政都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
鄢陵县乡两级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采取直补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县财政负责解决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选聘防疫员的劳务报酬,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许昌县政府建立300万元的畜牧业发展基金。采取以奖带补的形式,用于扶持或奖励在“千场百区百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存栏5000只以上禽场,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育肥场或存栏10头以上奶牛场,存栏100只以上的羊场,以畜禽养殖档案和产地检疫证明为主,按实际出(存)栏头数,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对取得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养殖企业或畜产品加工企业,每个企业以奖代补5000元。对引进或新建限额以上的畜产品加工企业或饲料生产企业,奖励引进人2万元。对在畜牧业综合排序中前5名的乡镇和前10名的行政村,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禹州市从2007年开始,市政府每年拿出一定资金,通过补贴、奖励或贷款贴息的形式,支持规模养殖以及养殖小区建设和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解决技术推广经费,实行肉牛、奶牛良种冻精补贴;支持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各乡(镇、办)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魏都区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防疫专业队的报酬由区财政和办事处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