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省、市督办案件的督查力度,按照制定的清欠计划和保障措施,克服困难,严格实施。二是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查的原则,及时协调化解清欠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三是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将追究责任。四是建立应急措施,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应对突发事件。截止目前,该县共清还拖欠工程款2312.8万元,占拖欠总数的90.5%。其中各级政府部门完成清欠1454.82万元,占拖欠额的88%,其它完成清欠1100.76万元,占拖欠额的96%。
一是加大对省、市督办案件的督查力度,按照制定的清欠计划和保障措施,克服困难,严格实施。二是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查的原则,及时协调化解清欠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三是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将追究责任。四是建立应急措施,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应对突发事件。截止目前,该县共清还拖欠工程款2312.8万元,占拖欠总数的90.5%。其中各级政府部门完成清欠1454.82万元,占拖欠额的88%,其它完成清欠1100.76万元,占拖欠额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