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严格的用地报批制度,对不符合用地政策的一律不予报批,并把占用耕地数量纳入当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划定基本农田。三是在国道和省道两侧、城镇周边地区及面积较大的基本农田区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在行政村醒目的地方绘制村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并为各块基本农田建立档案。四是严格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各乡(镇)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向上级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2006 年, 该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