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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三项举措”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4-07 08: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压实责任、精准调度、规范管理,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

一、压实“三级责任”。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领导体系,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市级统一协调督查考核。市里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利用好观摩、评比、考核、排名、奖惩等机制,压实责任;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促督导,检查验收;村级发动群众集中整治。村级党组织书记当好一线施工队长,联乡帮村干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宣传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取得实效。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各司其职、网格化管理模式。

二、注重调度推进。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现场调研督导,召开一次推进会,市工作专班坚持每周一次督导调度。市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13个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每天随机进村入组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晒在工作群里,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认领,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完成的,由乡镇(街道)研判,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保障有序推进。新闻媒体设立“美丽禹州攻坚行”专栏,跟进督导。专班办公室每晚将督查情况汇总分析后形成《每日督导通报》,报市领导、各乡镇和专班成员单位,通过督促、检查、调查、整改,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下发《禹州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禹州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标准》《禹州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考核评比办法》等,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要求,为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提供重要依据。依据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奖惩制度,市级层面,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每周开展一次观摩考评,对26个乡镇工作进行排名,每月汇总,考核结果与乡镇(街道)奖补挂钩。乡级层面,定期、不定期对行政村举行抽查观摩,奖优罚劣。村级层面,开展“五美示范庭院”创建活动,动态调整,推动家庭文明进步和城乡文明发展。

目前,全市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村全覆盖;新命名美丽乡村66个,总数达到402个,占比61.2%;累计打造美丽乡村群24个,43个村获评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村,基本实现了“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庭院美”的目标。许昌市7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评,禹州5次第一,一次第二,一次第三,全省第一阶段考评中,我市进入全省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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