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各乡镇办报灾情况,传达了区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对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各乡镇办、相关单位一要重点把握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核心指标,确保与灾害损失实际情况一致。二要及时在报灾系统统计更新上报灾情,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三要深入灾区一线,切实把灾害损失摸清、核准、做到如实统计,力争最大程度挽回农业损失。同时,保险机构要同步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工作,按政策足额理赔,切实提升受灾群众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