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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许昌市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9-11 15: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教科〔2024〕16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4〕208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充实我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本地数字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举办许昌市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各中小学学校的教师、相关教学研究人员。

(二)项目设置

1.微课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三)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项目设置一、二等奖。一等奖按作品总数20%设置,二等奖按作品总数的30%设置。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700M),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资格审定

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他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市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四、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活动作品统一采用线上报送。教师登录许昌市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xc.czbanbantong.com),打开“许昌市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活动页面报送作品,校级、县(区级)管理员审核。报送时间: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作品线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作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

活动不限名额,重在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人:裴晓雪

联系电话:2699927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微课作品设计制作参考指标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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