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刘涛、马正兰、黄旭东、王自合、李海峰、王宏伟、周志刚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平安河南建设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法治许昌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许昌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部署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如期完成市八次党代会绘就的宏伟蓝图创造良好环境。
一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加强立法协调协商,做好评估论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尤其要紧贴发展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多立符合市情的为民之法、管用之法,以“小切口”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
二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进一步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牵住司法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改革。
四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创新形式载体,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五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各委员单位要增强“一盘棋”意识,共同推动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细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