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履职历程,件件民生实事,无不记录着履职尽责的点点滴滴;次次监督视察,无不承载着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桩桩建议意见,无不体现着人大代表的为民初心……
去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莅许调研,就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许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见行见效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制度,真正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高效开展。聚焦市委交办的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开展专题调研,查找问题症结,为市委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认真落实电力装备、铝镁合金等产业“链长”职责,定期调研,深度谋划,强化协调,帮助解决各类困难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良法善治
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强化立法质量评估,更好适应发展需要,满足人民期盼。
突出“小切口”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突出许昌特色,制定《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有效填补了许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制定《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两部“小切口”“小体例”法规,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制定我市第一部协同立法项目《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与郑州、开封、周口三市共护一泓清水。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修订《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立法程序、职责、具体要求等,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新增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途径进一步拓宽。积极参与全国、省人大19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集,报送164条修改意见供上级人大立法参考。
自觉维护法治统一。扎实开展宪法宣传、《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立法暨备案审查培训等工作,制定备案审查联系点工作规定,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依法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
以更实监督质效助推改革发展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神圣职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鲜明导向,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彰显人大担当。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市场需求不足、工业利润下滑、财税收入下降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发挥人才核心作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审议意见,推动先进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扎实推进市县人大预算联网国资子系统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工作报告,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强化风险管控等监督,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
与此同时,还聚焦城乡融合、民生关切、养老服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开展监督。注重完善监督链条,着力形成审议、交办、督办、再审议的有效“闭环”,让人大监督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完善监督形式,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特别是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相关部门把审议意见真正办实办好、落地落细,增强了监督刚性,提升了监督效果。
以更优服务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扎实开展“为人民履职、为许昌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全市举办代表履职培训41期7300余人次,组织代表活动585次。组织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征文活动,被省人大采纳编发11篇,获得优秀奖3人。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走访联系基层人大代表381人次,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6人次,参加法规草案起草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469人次。累计建成代表联络站111个(含专业代表联络站8个)、代表工作室12个。
编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指南,修订《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制定《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不断强化议案建议办理。
按照省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出《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市、县、乡三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面开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谋划“十五五”发展之年,也是许昌起势谋远、乘势而上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注重在持续深化上下功夫,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强化法治保障,以高效能精准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代表履职汇聚强大合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为推动许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