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2-06 11: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管网建设改造迟缓。洛阳市应在2019年至2021年完成4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际仅改造12公里,督察进驻时城区还有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漯河市区雨污合流混流管网338公里,大量污水在黑河西支河内积存。许昌市雨污混流管网77公里,襄城县存在4.22平方公里污水管网空白区,鄢陵县汶河桥下排污口有大量生活污水随雨水溢流。信阳息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不彻底,黄坎沟沿线多处生活污水直排,排水氨氮浓度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1倍;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破损,部分污水直排。驻马店确山县雨污混流,导致确山县污水处理厂汛期污水频繁溢流。

二、整改措施

许昌市:一是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2024年完成改造任务的60%,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2024年完成襄城县紫云大道雨污管网项目前期手续,2025年12月底前建成雨水管网2.2公里、污水管网1.6公里、污水泵站1座,实现规划区内排水管网全覆盖。三是2024年建成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做好日常巡河,防止污水溢流。

三、整改完成情况

许昌市:(已完成)一是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排查梳理,共32.78公里雨污混流管网,包括长葛市9.88公里、鄢陵县7.79公里、襄城县7.71公里、经济技术开发区6.5公里、东城区0.9公里,均已完成。二是襄城县新建成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各2.4公里、污水泵站1座,实现规划区内排水管网全覆盖。三是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2024年公示,10月29日已完成,11月已投入运行。同时组织人员对易反弹的排污口进行了彻底封堵,对汶河、二级河实行分区域分包管理,持续开展监管巡查,杜绝污水溢流。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 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吴晓磊

联系电话:0371-66069885

电子邮箱:hnwsc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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