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信息时间:2025-02-13 14: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不落实。许昌市鑫金汇不锈钢公司将长期停产的75吨电弧炉列入应急减排措施,在产的4台AOD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仍正常生产。平顶山市平煤神马京宝公司、宝丰洁石煤化公司2023年以来2次橙色预警期间均未落实焦炉负荷降至80%以下的要求。安阳市利源合金有限公司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橙色预警期间精炼炉违规生产。抽查三门峡市5家企业发现,灵宝金源矿业公司等3家企业2022年以来没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整改措施

平顶山、安阳、许昌、三门峡市:对许昌市鑫金汇不锈钢公司等7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问题,立案查处。

三、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鑫金汇不锈钢公司(现名称为:河南汇一不锈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对其违法行为,长葛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4月19日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许环(长葛)行罚决字〔2024〕17号),对其罚款342000元。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缴纳罚款;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 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熊 飚

联系电话:0371-66309853

电子邮箱:hnsyjgk2024@163.com

 

 

2025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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