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难的问题,促使一批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加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许昌市共获得基金投放10.43亿元,助力9个重大项目建设。
高标准谋划申报项目。许昌市抢抓政策机遇,迅速安排部署,围绕开发区提质增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延链补链等方面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支持盘子。根据工作要求,分批次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梳理投资体量大、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并及时进行申报,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及统筹协调力度,全力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项目库,强化业务指导,完善项目信息,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政策来了能申报、资金到了能开工”。
高规格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的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下设综合组、项目谋划审核组、手续办理组、签约投放组等4个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25个单位组成,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建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对国家已审核通过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专班一清单”管理,成立由市长任总专班长、常务副市长具体牵头总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台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工作组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细化工作任务,逐一梳理国家审核通过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厘清签约投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共推动10个项目签约、9个项目获得基金投放。同时,对第四批国家发改委未审核通过的45个项目进行会商研判,根据前期工作成熟度和可行性,将项目分为A类(重点争取类)、B类(完善手续类)、C类(谋划储备类)等3类,为后续批次申报项目做充分准备。将金融工具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督导服务工作,分组逐一了解项进展情况、手续完善情况和计划开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
高质量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运用“投贷结合”融资手段,督促已投放基金的项目业主单位与基金投放银行保持紧密联系,争取项目贷款,充实建设资金。紧抓国家最新贷款政策,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与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中长期贷款项目进行整合包装,畅通项目融资方式。充分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拟于10月下旬发行4个国家已审核通过金融工具项目,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全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助推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