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及驻许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具体任务,从2022年4月份起,每月20日前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落实情况(联系电话:2965100,邮箱:msk5100@126.com)。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中共许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