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许昌市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会,通报全省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要求,部署督察宣传公示、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明坤出席并讲话,市攻坚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春香主持会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攻坚办、执法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就下一步工作重点,王明坤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组建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二要加强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要抓住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做好交办案件整改。接到转办件后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开展整改。要将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传达到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和有关企业,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尽责。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史世兵通报了省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王培涛就各县(市、区)案件交办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