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许昌市民政局召开交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调研发现问题暨“119”消防宣传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题会议。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关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交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调研发现问题,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安排部署“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文超主持。
会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对本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传达学习了《2020年许昌市民政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许昌市民政局关于交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调研发现问题的通知》,杨文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地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组会议和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常学常悟。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党组会(支部会)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民政服务机构每月至少要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局机关各科(室)要牢固树立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理念,在安排业务工作时,同步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要抓住安全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认真学习《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照《全市民政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扩面提质建设企业(单位)汇总表》,按照《全市民政系统2020年全面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范围、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扎实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紧围绕许昌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要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监督实施,指导做好行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有序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地民政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围绕活动主题,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各项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民政系统的每个角落,确保宣传活动落实落细、取得扎实成效。四是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整治。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所属行业开展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协调指导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会议指出,要盯紧安全薄弱环节。一是闭环管理,问题清零。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强化问题隐患跟踪督办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避免虎头蛇尾,杜绝“半拉子工程”,真正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各地民政部门、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月检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加大督导力度,逐一解决销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切实落实好整改和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安全手册、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讲课等方式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