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文件要求,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公开责任。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指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科室结合我市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制定了下发了《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适用范围、公开事项、公开工作流程和组织保障,并按要求建立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责任科室等,提供了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标准框架。
三是加强培训,推进工作落实。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精神,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