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决策部署,市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5月份正式启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及时对照任务分工,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编制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9月20日,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许昌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该《目录》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公共服务11大类161项行政权利事项,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进行明确,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并获得便捷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