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多举措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传达学习。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公共文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通知》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进行学习。9月,收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局直各单位、业务科室。
二是加强沟通,收集资料。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进行对接,明确公共文化领域目录制定的主要依据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局办公室积极收集借鉴濮阳、安阳等其他地市的指导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梳理分工,明确责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目录》共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4个方面45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市文广旅局对目录进行了分工,由局办公室牵头,文物科、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结合我市实际对《标准目录》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历史数据,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使群众乐享文化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