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润儿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2018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河南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河南省全省和省级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春良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18年工作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立勇院长所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宁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