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夏季,很多女士出门前会涂抹防晒类化妆品,以抵御紫外线给肌肤带来的侵袭。市场上,防晒类化妆品也进入了购销旺季。7月4日,记者从市食药监部门了解到,6月以来,国内先后有21批次防晒类化妆品被检出不合格,未检出标签标识防晒剂或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示防晒剂成为“通病”。这意味着,一些标称有防晒作用的化妆品根本起不到防晒作用。
6月份,国家食药监部门抽捡了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多家化妆品厂家生产的防晒类化妆品,产品类型包括防晒露、防晒霜、防晒乳等。抽检结果显示,21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大多是未检出标签标示防晒剂,还有个别产品涉嫌假冒。这意味着,有些标称“SPF30”“SPF25 PA++(防水抗汗型)”“SPF30 PA+++”的防晒产品压根儿不起防晒作用。
记者查阅到,二苯酮-3、奥克立林、胡莫柳酯等成分都属于防晒产品里的防晒剂。比如,奥克立林是一种紫外线吸收剂;胡莫柳酯又称水杨酸三甲环己酯,可吸收UVB295—315波段的紫外线,主要用于紫外线UVB防晒剂。一款防晒产品能防多少UVB,是用SPF来表示的。如果化妆品里不含上述防晒剂,就起不到防晒作用。
市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市场上防晒产品种类繁多,为了确保使用安全,最好到大商场的专柜购买。如果发现伪劣防晒产品,可拨打电话12331投诉、举报。
此外,在购买防晒类化妆品时,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对功效的宣传,应认真查验、阅读外包装上的说明;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