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建安区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何某磊、何某才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退赔非法所得。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何某磊、何某才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的手段,多次在蒋李集镇辛庄村向过路货车车主索要钱财,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何某等14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法制报、许昌日报、今日建安等省市区三级媒体记者,全区15个乡镇综治办主任、村干部、综治单位负责人、被告人家属等共200余人到场参加了旁听。
河南法制报、许昌日报、今日建安等省市区三级媒体记者,全区15个乡镇综治办主任、村干部、综治单位负责人、被告人家属等共200余人到场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