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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补充公示(第4批D410000201806040078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6-16 20: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鄢陵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78

反映情况:许昌市鄢陵县翠柳路北段,建坤御园二期工地未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治理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工地“六个百分百”未落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鄢陵县住建局对鄢陵县建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建坤御园二期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并按照要求彻底整改。目前,该项目已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整改到位。出入口已安装全自动的冲洗设施;裸露土方已覆盖到位;施工道路已硬化并贯通;扬尘监控已安装;施工围挡已整改完毕;“三员”公示牌已安装。

问责情况:鄢陵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县扬尘办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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