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文件,对4月份我省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通报。4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55,位列全省第七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5.6%,位列全省第三位;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列全省第四位。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先后制订印发了《许昌市2018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方案》《许昌市烧结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强力推进涉气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在扬尘污染依然突出的被动局面下,我市通过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现了弯道超车。
4月份,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由好到差排列,位列全省第四位;优良天数16天,位列全省第三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同比降幅分别达到59.4%和24.4%,降幅均位列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