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75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现就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按照"便捷高效、利企便民"的工作要求,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规范标准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库,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为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并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二)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应用。政务服务、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人行等单位要按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程序,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共享服务。鼓励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表明身份,支持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和机构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三)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市场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线上线下事项。各单位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避免反复上传提交营业执照或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对于通过在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确认市场主体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三、组织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的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技术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办理流程, 逐步扩大电子执照的应用范围。同时要加强经费保障,尽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再重复性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三)加大宣传培训。加强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及时解疑释惑,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窗口建设, 强化人员培训,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