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许昌市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申保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机关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及河南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许昌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指导思想、重点任务、长效机制、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就下步工作开展,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聚焦突出问题,严密组织排查整治,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严管承包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抓日常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分类推行“明厨亮灶”。在学校秋季集中开学的关口,要确保广大师生和家长、患者和家属以及老人、干部职工“舌尖上的安全”。三是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舆情协调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应对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舆情处置要突出早、快、稳,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坚决防止小问题发酵成为大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