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近期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在辖区开展了制止餐饮食品浪费专项行动,对许昌市魏都区xx餐饮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案开出了制止餐饮食品浪费违法行为第一张罚单,打响了向食品浪费说“不”的“第一枪”。
3月份,魏都区分局颍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一家餐饮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服务人员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同时,发现当事人的后厨泔水桶内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罚。几天后,魏都区分局对该当事人责改复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包厢内客人消费时,服务人员仍然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导致包厢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魏都区分局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构成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许昌市市场监管局魏都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分局会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的专项行动,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劝阻依法纠正食品浪费行为,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杜绝舌尖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