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商超、农贸市场、 餐饮单位和第三方冷库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认真落实 “人物共防”,根据“豫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报备情况,配合疾 控中心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环境、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 测抽样,有效防范传播风险。截至10月份,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16 家次,农贸市场 27 家次,冷链食品经营者 2485 家次,配合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抽样 37 次,总计抽样 3331 份(其中人员样本 2664 份,物品样本 189 份,环境样本 168 份,内外包装样本 310 份),经疾控中心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