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7年,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许昌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同志就全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通报。
2017年以来,我市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统领,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守住了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这个底线。市政府食安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许昌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通过开展“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提升了群众满意率。
2017年,全市共办理食品类违法案件987起,移交公安机关15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起,捣毁窝点2个;公安机关办理食品类刑事案件8起,刑拘7人,批准逮捕3人,起诉3人,保持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去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许昌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权重比例达3%。2017年10月,全省“双安双创”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7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上,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对我市通过建立事前备案、现场指导等机制,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高、监管难的先进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全市各级食品安全部门共开展食品监督抽检20662批次,查出不合格食品248批次,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8.8%;在市区建立了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提升了4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整治食品小作坊1341家,规划布局食品摊贩集中区域49个;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在全市农村打造206家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