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表决通过《关于设立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选举事项;
(十)表决通过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