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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外贸贷”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许昌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7-24 1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稳外资稳外贸相关文件的精神,创新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外贸贷”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许昌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25〕20号)。

市投资集团作为“外贸贷”业务实施主体和出口退税资金池的托管机构, 负责“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两项业务的运营和资金管理。

二、简单介绍一下“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

“外贸贷”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杠杆,通过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增信手段,调动银行贷款积极性,帮助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外贸贷”不以营利为目的,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可承担合理损失,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市财政局首批出资1000万元,合作银行承诺放大不低于10倍向外贸企业发放贷款。以后年度视情办理准备金的调整和补充。

出口退税资金池在管理和使用上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作、有偿使用”的总体原则,首批退税资金池规模按照1000万元设立,后续根据实际需要再做调整。

三、“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准入条件有哪些?

申请“外贸贷”的外贸企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整的税务、海关、外汇等登记备案手续,出口数据纳入我市统计。

2.信用资质能够通过合作银行相关审核。

向出口退税资金池申请借款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的自营出口企业,出口数据纳入许昌市统计,在税务部门进行出口退税备案,同时在银行设有出口退税账户(在资金使用期间,企业不得变更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退税账户)。

2.生产企业有固定生产场所(外贸公司、国家级和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好。

3.已有一定出口业绩,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收汇和退税合理正常,有稳定清晰的资金流和货物流。新开展自营出口业务的企业,在正常收汇和办理3次出口退税后,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收汇和退税合理正常,方可申请使用出口退税资金池的资金。

4.单笔审批应退出口金额在2万美元(含)以上的自营出口企业。

5.接受商务部门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财务监督,银行信用较好,无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在税务部门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1、2、3类的自营出口企业。

四、“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有哪些优势?

“外贸贷”信贷产品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出口退税资金池一是通过建立“白名单”,前置审核流程,将企业借款审批周期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二是压缩了从完成报关到收到退税的时间(发制品企业缩短1个月、农产品企业缩短2个月、贸易企业缩短3个月),企业完成报关即可拿到退税。

五、“外贸贷”业务承办银行有哪些?

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六、如何申请“外贸贷”融资?

答:符合业务标准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贸贷”业务承办银行发起申请。

承办银行构联系方式:

建行许昌文峰支行 张  铄 15136865865   0374-2336869

农行魏都支行     王博元 18539006007   0374-2815202

解读机构:许昌市商务局

解 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374-2913661

原文链接: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外贸贷”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许昌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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