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我市印发《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为帮助实施单位和社会公众理解该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2023年9月22日,省委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要创优消费环境,全面提高硬件软件水平,完善服务标准,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消费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2024年5月20日,王凯省长莅许调研时强调,要拓展更多沉浸式、体验式的消费新场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为进一步提升诚信许昌城市形象,加快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指导思想。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诚信优质服务环境为抓手,以商品供给更加优质充裕、商业服务维度不断拓展、诚信兴商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满意程度不断提升为主线,带动全市商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为推进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助力赋能。
二是目标任务。明确聚焦服务水平提升、行业规范自律、市场秩序监管、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合力,实现“市场主体诚信守法、自律向善,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监督,相关部门依法行政、高效廉洁”3项目标。
三是重点工作。从“深化政务服务建设,提升便民惠企效能;推动行业自律建设,提升整体服务品质;夯实经营主体责任,倡树诚信自律风尚;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严格重点领域执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5个方面,提出了20项工作举措。
四是保障机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突出工作融合等保障措施,成立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工作专班。市长任专班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专班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许昌日报社、许昌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专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