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经济宏观形势和全市重点工作,在经过深入调研、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许昌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起草依据
主要参考了河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
三、主要内容
《许昌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3个部分: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说明了2023年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八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落细落实“十大战略”、扎实推进“十大建设”,以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着力打造经济强市、创新强市、开放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6%左右,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7%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进出口平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粮食产量稳定在280万吨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与“十四五”目标统筹衔接。
(三)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共包含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包括纵深推进“九大行动”、加快融入郑州都市圈、促进城市提级扩能、提速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等5项重点工作。
二是坚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包括着力提升创新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等3项重点工作。
三是坚持制造业立市、产业强市,着力增强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包括推动重点产业链群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一转带三化”、提质升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等4项重点工作。
四是坚持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包括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充分激发消费潜力、拓展外贸增长渠道等3项重点工作。
五是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包括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环境、切实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巩固提升开放能效等5项重点工作。
六是坚持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加快建设美丽许昌。包括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等3项重点工作。
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等4项重点工作。
八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包括稳慎化解债务、金融风险、积极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做好能源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和社会风险防范等4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