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许昌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许政[2024]4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丰富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载体,保护好我市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出台该文件。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科保函〔2019〕66号)、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建规〔2017〕1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
三、主要内容
许昌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共计16处。已依法履行相关部门论证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