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主动顺应群众的期盼向往,围绕群众住房需求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实施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位法保持一致,进一步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对《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许政办〔2019〕28号)中“电梯加装方案和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业主参与表决的比例”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审查过程
《实施办法》在修订过程中,首先征求了魏都区、建安区政府,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19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并相继召开《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听证会,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相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2023年6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了法制审核,2023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实施办法》。
三、政策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26条,主要包括:
一是加装电梯的依据、范围、原则和异议的处理方式(第一、二、三、四条)。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条件,以及在加装过程中矛盾的处理方式,为加装电梯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加装前的意见征求和资金筹集方式(第六、七、八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由相关业主或委托业委会、物业企业、社区代为申请,申请主体多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要求,加装电梯前充分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并经参与表决业主人数及住宅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资金筹集多样化,业主自筹资金、申请使用公积金、维修资金或社会资本参与等。
三是加装电梯的流程(第九至十八条)。加装电梯申请人按照房屋安全检测、制定加装设计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施工图审查、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相关程序进行加装。
四是加装电梯后的运行维护和定期的检验检测(第二十、二十一条)。按照特种设施设备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加装电梯后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的有关要求。
五是明确加装电梯手续办理(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各区要明确加装电梯办事流程、公布服务电话、加快手续办理,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深入开展。
六是阻挠、破坏正常施工的救济途径(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已办理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相关业主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阻挠、破坏施工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