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群众出行方式多元化、国家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城市公交在生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压力陡增,行业不稳定因素凸显,亟需从市级层面尽快完善公共交通发展顶层设计,逐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创新,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市民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政策定位
《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法规、行业标准等,旨在督促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统筹各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综合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基本需求,维护和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需求实际,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政策、资金、用地、路权、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方案共三部分,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智能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并明确了发展目标:1.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2.基础设施更加完善;3.技术装备更加先进;4.服务保障更加优质;5.运营安全有保障;6.行业发展更可持续。
2.重点任务
主要从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建立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机制、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这五大部分19项内容进行任务分工。
3.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和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支持,加强对公交优先国家战略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公共交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