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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7-30 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二十三)项“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中列明“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20〕33号)对此也有相应的工作要求。通过制定《公开办法》,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更好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2022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把“探索建立市本级行政复议公示制度”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主要举措之一,对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通过制定《公开办法》,实现发文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推动市本级行政复议公示制度的完善。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是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方便群众查询的公开原则,吸收借鉴司法系统较为成熟完整的法律文书公开经验,广泛了解省内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网上公开情况,起草了《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向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代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公开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公开办法》共13条,以实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全面、标准化公开为出发点,覆盖市级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后网上公开的操作全流程,对文书公开的原则、范围、流程、格式、后续监督等内容均予以规范。其中,第一至二条明确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工作原则。第三条规定了行政复议公开文书使用的原则。第四至五条分别规定了行政复议文书公开与不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第六至九条从发布的公开文书格式、隐名处理的内容和方式、需屏蔽内容范围等多方面明确了行政复议文书技术处理规则。第十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文书公开的期限、报批流程。第十一条规定了已公开行政复议文书需要撤回的情形及操作流程。第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构定期统计通报复议决定公开情况的工作职责。第十三条规定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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