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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6-07 14: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现就《许昌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国赛贺信指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艺、相互切磋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2021年1月8日,人社部首届国赛总结表彰会要求:“力争在2021年,全国各个省份、省会城市都要举办全省(市)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带动市、县两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争2023年前,全国70—80%的地级市普遍举办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到十四五末,全国70—80%的市县普遍举办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引导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打造培训品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构建具有许昌特色的竞赛体系,推动全市各级各类竞赛工作蓬勃开展,亟需规范竞赛组织管理、明确经费保障、提升技术工作水平、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因此,出台《办法》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二、政策依据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三、工作目标

以构建许昌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规范竞赛组织管理、强化专项经费保障、提升技术工作水平、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更好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创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加快建设“五个强市”做出应有贡献。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坚持的原则是:全面贯彻、统一规范,明确标准,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力争做到办法有较强的指导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办法》共分九章,四十六条,主要对职业技能竞赛的体系、计划、组织实施、奖励、政策激励、集训、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部分 总则。共五条,一是明确文件依据,根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是明确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三是明确组织领导,竞赛工作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部分 竞赛体系。共五条,一是明确大赛级别。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市、县二级。市级竞赛分为许昌市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市技能大赛)、市级行业竞赛和市级专项竞赛三类;二是明确主办权限,全市技能大赛由市政府主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三是明确举办周期。原则上市级大赛每2年举办一届,市级行业竞赛每年举办一次。

第三部分 竞赛计划。共二条,一是明确大赛实行年度计划制度,履行申报、备案、公布等程序。原则上由主办部门每年年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备案下年度竞赛计划;二是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确需变更备案内容或取消竞赛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后续工作。

第四部分 组织实施。共十二条,一是明确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职责;二是明确举办竞赛需做的各项筹备工作;三是明确竞赛项目试题标准和依据;四是明确竞赛实施过程,包括开幕式、比赛、技术点评、闭幕式等活动,以及竞赛时的各项安全和赛后的有关总结要求。

第五部分 竞赛奖励和政策激励。共九条,一是依据各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对各获奖选手、教练、团队等给予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是对符合条件的选手在荣誉申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的政策激励,激发参赛人员的活力和动力。

第六部分 竞赛集训。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市级集训的方式和要求,以及集训技术指导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

第七部分 经费保障。共五条,一是明确竞赛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主办、承办及协办等单位出资,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冠名、广告宣传等资金,社会赞助、捐赠等其他资金;二是明确市级竞赛财政补贴标准。对纳入市级年度竞赛计划,全市技能大赛每个赛项不超过10万元,市级行业一类赛和市级专项竞赛每个赛项不超过6万元,市级行业二类赛每个赛项不超过2万元。

第八部分 监督管理。共二条,主要明确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对竞赛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管提供政策依据,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部分 附则。共二条,主要明确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由各部门共同参与,县(市、区)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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