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禹州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21〕20号)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赋予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禹州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名单的通知》,认定禹州市等11个县(市)为第二批“三起来”示范县(市),并决定赋予10个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汝州市为省直管县,已享有上述权限)。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市委编办依据省规定的权限清单内容,充分参考向我省第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长葛市放权赋能做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通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权限清单。本批下放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21个市直部门,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类43项,民生类37项,服务企业类35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财税政策、人才政策类29项,环境保护类7项,文物保护类5项。
(二)关于扩权对象。经省委、省政府认定,禹州市为河南省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之一,故本次将权限下放给禹州市。
(三)关于权限的落实。由有关市直部门、禹州市分工负责,认真推进权限下放。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积极做好权限移交、管理衔接工作,确保真放权、放到位。禹州市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创新措施、优化程序、完善制度,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市县两级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改革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市委编办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