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许政办〔2021〕15号)
为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规范许昌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响应程序,许昌市日前正式印发了《许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与《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许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相衔接,主要适用于该市境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共分为10部分,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事故分级及响应原则、响应行动、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措施、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阐述和要求。
《预案》指出,在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并针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此预案还进一步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2年印发的《许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