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许政〔2021〕18号)
近日,市政府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许政〔2021〕1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三线一单”具体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指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将生态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到具体管控单元,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生态环境管控,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可以针对我市不同区域空间的生态环境属性,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的措施,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基础,是支撑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打造“制造之都、宜居之城”、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提出各地要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从2019年3月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具体安排,我市组织开展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对接复核,形成了我市“三线一单”成果,在凝练“三线一单”成果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并于6月29日印发实施。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4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二是构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同时提出了全市“1+4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三是明确“三线一单”的实施方法和应用方向,依托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四是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工作任务
《意见》明确了四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将其作为重要依据,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其在环评、排污许可、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强化管理平台对接及数据共享。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做好与省级“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的对接,加强“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成果信息化应用和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四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组织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要求。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发生变化,导致“三线一单”内容需要更新调整的,适时进行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