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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实际收入自主申报,上限为20520元,下限为我市人社部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长葛市2100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2000元,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为20%;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目前上限为4104元,下限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