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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车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后,是否成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2-26 11: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明确专用车辆概念是为了区分运输危险货物和运输一般货物的车辆,其含义的重点是“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载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三个基本要点。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是指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并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载货汽车则在概念的外延上将小轿车、客车、自行车等运输工具排除适用范围。运输危险货物明确了运输货类为危险货物而非一般货物。同时,《危规》的“专用车辆”,不同于汽车术语中的“专用货车、专业作业车”。也就是说,普通货车(如,栏板货车)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后,即为《危规》所特指的“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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