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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民族不同,孩子出生落户时随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现在想变更随另一方的民族成份,能变更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2-29 10: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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