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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创新打造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许昌模式”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10-13 16:1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2026年10月12日,集中管辖法院依托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在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司法审判基地,依法对辖区内一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质证。质证结束后,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组织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禹州市南水北调中心、禹州市人民法院和新郑市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就地召开“法治护航南水北调”工作座谈会,聚焦服务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共商协同举措。

自2021年我市率先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沿线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以来,司法保护与工程管护协同机制日趋完善,“审判+水生态保护”的“许昌模式”日益彰显。

坚持高位推动、全域覆盖,率先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2021年9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在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牵头协调下,市、县两级法院联合属地政府,先后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长葛管理处、禹州管理处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成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沿线首家设立的水资源司法保护和水环境巡回审判基地。两个基地的设立,标志着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53.7公里总干渠全域纳入司法保护范围,全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许昌模式”初步形成。

坚持一线审判、跨域协同,推动专业化审判落地见效。此次质证的案件案发地紧邻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沿线,土壤污染风险一旦外溢入渗,将直接威胁总干渠水质安全。法院把涉环境资源案件放到管理一线开庭质证,是落实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巡回审判和跨域协同机制的生动实践,既有利于查明污染来源、范围及修复费用等技术事实,也以“身边案”警示沿线群众和企业—保土壤就是保水体,护农田就是护清水。通过设立司法保护“绿色通道”,依法审理涉南水北调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专业化审判与跨域协同效能持续释放。

协同联动、系统治理,筑牢“三个安全”法治屏障。在守护工程安全方面,基地打通法院、南水北调中线和属地管理部门联络渠道,推动问题发现、交办、督办、反馈形成闭环;在守护供水安全方面,通过巡回审判、公益诉讼协作、司法建议督促属地履职,推动“问题清单”变“满意清单”;在守护水质安全方面,土壤、地下水等隐性风险防控有了专业化司法入口,推动损害担责、修复性司法落地。自两个基地设立以来,我市南水北调中线一、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污染、生活污水、粉尘等隐患相继消除,2024年以来,许昌段未发生水资源、水环境纠纷案件;对沿线土壤污染等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风险隐患,坚持依法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依托基地常态化开展水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沿线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爱水护水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下一步,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将会同两级法院和属地党委政府,持续以法治之力护航一泓清水。一是持续深化司法保护与工程管护融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法治屏障。二是进一步完善跨域协同机制,加强与集中管辖法院沟通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充分发挥两个基地的警示教育功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持续巩固水资源、水环境纠纷零发生成果,及时防范化解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四是深化“审判+水生态保护”模式内涵,拓展公益诉讼协作、司法建议督促等多元路径,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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