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市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培训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设1个主会场和4个分会场,花木园艺站全体人员以及各县(市、区)林草种苗管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我市实际和典型案例分析,对林草种苗行政许可办理、种苗质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林草种苗行政处罚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二要不断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依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三要持续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侵权等行为,切实为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